丽水中学2008年特长生招生简章 2008-3-24 21:37:11 应之宁 阅读次数:
为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,加强校园文化建设,挖掘培养有体育、文艺、美术特长的学生,经研究决定在2008年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招收音、体、美特长生共30名。 一、招生对象:应届初中毕业生。 二、报名办法: 1、报名时间:3月31日——4月6日。 2、报名地点:丽水中学教务处(三好楼一楼)。 3、报名时交一寸照片2张,报名费100元。 三、招生计划: 1、音乐类;10名(声乐,器乐,舞蹈)。 2、美术类:8名(美术、毛笔书法)。 3、体育类:9名(田径、男篮、女篮,按高考标准评分,专业成绩达70分以上)。 4、其余名额为体育类、音乐类特招生。 四、专业考试: 1、音乐类: (1)器乐(钢琴或其他乐器,除钢琴以外,其他乐器自备) (2)声乐(演唱歌曲一首,歌曲自选,伴奏谱、伴奏带自备) (3)舞蹈(伴奏带自备) 2、美术类: (1)素描(石膏头像) (2)色彩(静物) (注:除画板、画纸外,其他工具自备) (3)毛笔书法(笔墨自带,现场书写) 3、体育类: (1)田径: (2)篮球:摸高(助跑)、跑篮(V字型2个来回)、比赛(全场)、投篮(1分钟跳投,此项供参考)。 5、专业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学校确定的最低控制线;若专业考试达不到学校确定的最低控制线,学校则调整招生计划。 五、考试时间、地点: 1、时间:4月19日(星期六)上午7:30—11:30,下午1:30—5:00。 2、地点:丽水中学科技楼教室、运动场。 六、录取办法: 1、专业上线。 2、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丽水中学公费录取分数线85%以上。 3、按综合分(专业50%,文化50%)经学校政审合格后择优录取。 咨询电话:2131020(校办),2135756(教务处) 丽水中学网站:www.lszx.org 浙江省丽水中学 2008.3.1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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