丽水中学2008年特长生招生简章

2008-3-24 21:37:11 应之宁 阅读次数:

 

为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,加强校园文化建设,挖掘培养有体育、文艺、美术特长的学生,经研究决定在2008年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招收音、体、美特长生共30名。

一、招生对象:应届初中毕业生。

二、报名办法:

1、报名时间:331——46日。

2、报名地点:丽水中学教务处(三好楼一楼)。

3、报名时交一寸照片2张,报名费100元。

三、招生计划:

1、音乐类;10名(声乐,器乐,舞蹈)。

2、美术类:8(美术、毛笔书法)

3、体育类:9名(田径、男篮、女篮,按高考标准评分,专业成绩达70分以上)。

4、其余名额为体育类、音乐类特招生。

四、专业考试:

1、音乐类:

(1)器乐(钢琴或其他乐器,除钢琴以外,其他乐器自备)

(2)声乐(演唱歌曲一首,歌曲自选,伴奏谱、伴奏带自备)

(3)舞蹈(伴奏带自备)

2、美术类:

(1)素描(石膏头像)

(2)色彩(静物)

(注:除画板、画纸外,其他工具自备)

3)毛笔书法(笔墨自带,现场书写)

3、体育类:

(1)田径:100800、立定跳远、原地推铅球

(2)篮球:摸高(助跑)、跑篮(V字型2个来回)、比赛(全场)、投篮(1分钟跳投,此项供参考)。

5、专业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学校确定的最低控制线;若专业考试达不到学校确定的最低控制线,学校则调整招生计划。

五、考试时间、地点:

1、时间:419日(星期六)上午7:30—11:30,下午1:30—5:00

2、地点:丽水中学科技楼教室、运动场。

六、录取办法:

1、专业上线。

2、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丽水中学公费录取分数线85%以上。

3、按综合分(专业50%,文化50%)经学校政审合格后择优录取。

咨询电话:2131020(校办),2135756(教务处)

 

丽水中学网站:www.lszx.org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浙江省丽水中学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8.3.14